第七条:官员
基金会的管理人员应由一位主席、一位副主席、一位司库和一位财务主管组成
秘书.
本基金会的管理人员应在理事会年度会议上选举产生
董事的. 高级官员应任职至其继任者正式选出为止
和合格的. 官员的任期为一年,并有资格连任
经执行委员会推荐并以多数票通过,任期一年
在董事会年度会议上.
因死亡、辞职、免职、丧失资格或
的未到期部分,由执行委员会填写
这个词.
每名人员均有权力及权威,并须执行及履行
在非营利性公司任职的具有相同头衔的官员的职责
与本公司的一般目的和目标相同或相似.